释义 |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后仍未交房的能解除合同。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及时履行义务,进行交房,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