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无法以病历写错为由拒赔已经确诊的病例。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在与消费者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在条款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与免责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想要以病历写错为由拒绝赔偿,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免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当以真实客观的态度处理每一宗案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应当具有确定的保险标的、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用,明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示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公平、诚实信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赔偿。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保险人有证据证明保险单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情况的,可以解除保险合同。除非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的情况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无关,否则保险人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