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区别吗 |
释义 | 一、异地结婚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的区别有: 1、基本功能不同; 2、前提不同;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4、时效期间不同。 二、如何解除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近亲属之间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一、无效婚姻构成违法吗 无效婚姻没有犯法一说,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主张无效婚姻只能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办理。 虽然两个人的婚姻关系不成立,但是如果在这段时间,不合法的同居期间内两个人生下了孩子,也是不能够说明这段婚姻是有效的。那这个孩子就算是非婚生子女,即便如此法律也会保护这个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有的,相应的抚养义务和其他的人身权利是必须的,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二、人死了死亡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吗?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婚姻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条件的,依然能认定婚姻无效。一般以下情况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重婚的;夫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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