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变更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南宁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可以携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证明材料前往县、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或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智慧人社APP等网上渠道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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