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变更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变更,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应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内容。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亲自履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原则。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私自变更工作地点,违法。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变更吗?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变更,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中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事实上,劳动合同当中的所有条款,只要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都能变更,正常情况下,员工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地点完成本职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跟员工协商就私自变更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结语 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变更,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且变更劳动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员工协商就私自变更工作地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规定的地点完成本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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