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拆迁补偿的宅基地能不能转卖 |
释义 |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返还的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房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 对土地征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因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分家,缺少宅基地的;2;因自然灾害发生或预防、村镇规划实施、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需要快走。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宅基地: 1、不满18周岁的; 2、原宅基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满足家庭需要的; 3、出售或者出租村里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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