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耕地范围能否办土地使用证 |
释义 | 耕地一般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耕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需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一、乡政府有权处理村集体土地吗 不能。 农村集体土地有三种所有权:1.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2.村农民集体所有权;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其中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镇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但所有权不属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只能代管。 二、农村不动产登记过户的房产证是不是也要写明 不是,农村宅基地的产权确权证书,实际上确认的是农民所享有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为农民只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国家所有。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三、土地确权后算不算财产 不能被视为私人财产。土地权利的确认包括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其实,农村土地归根结底还是集体的,但经营权是个人的。确认权利后,您就有了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主要是对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的确认。凡从事农业经营、种植活动,按照土地承包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的,均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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