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残疾人在就业所在单位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 个人所得税 (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免征营业税 。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 企业所得税 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