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有两种经济帮助的方式: 1、如果没有住房,住房使用权或产权可以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如有其他生活困难,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根据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