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是不行的。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相关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 2、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的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工资高于上一年度的本地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的本地本地职工的平均工资的300%;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地方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地方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如果职工的工资在300%至60%之间,则应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4、不能确定职工的工资收入时,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