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让前妻强迁走户口,当事人可以与自己的前妻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把户口迁走,如果协商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当地派出所,将前妻的户口先暂时落在户籍当地的派出所,这时候前妻户口就迁走了,派出所作为代管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