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保险人死后,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是给退还的,具体情况如下: 1、到达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单位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2、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申请养老保险缴费退回申领范围: 1、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可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 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后,可申请一次性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3、参保人员移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领取养老待遇的;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后,其家属可申请退回个人账户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