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由于死者的名誉权依旧受到法律的保护,故此公民是不能在网络上、或者是在自己的生活圈散布与事实不符的、关于死者的言论的,否则若死者的近亲属听到这些言论,并且有理由怀疑言语的散播者侵犯了死者名誉权的,该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控告谣言散布者。 一、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 别人造谣损害了当事人的名声的处理方式: 1、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其侵害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名誉权,若其他人随意造谣损害当事人名称,可在法定情形下才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直接报警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有人捏造事实不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 一、造谣诽谤的认定条件有: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二、造谣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别人造谣损害了当事人的名声的处理方式有民事诉讼控告其侵害名誉权。相关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名誉权,若其他人随意造谣损害当事人名称,可在法定情形下才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直接报警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有人捏造事实不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