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刑是否能够实施假释? |
释义 | 被判处死刑缓刑的罪犯在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且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可以假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不得减刑或假释,而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半刑期后可以申请假释。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即使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法律分析 一、被判处死刑缓刑是否可以假释 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不可以假释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第二十五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明确了被判处死刑缓刑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然而,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同时,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因此,对于判处死刑缓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可以假释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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