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错误治疗需要甄别医疗机构到底是否有过错,才能判断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家属可以到卫计局反映问题,或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对于鉴定结果为错误治疗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当然对于错误治疗的责任也有一定的法律规定。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