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个人吗 1、老房子拆了地皮不属于个人。地皮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不归个人所有的,但是国家会给予一部分拆迁款作为补偿,具体拆迁多少金额就由当地拆迁政策所决定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哪些房子拆迁后得不到补偿 1、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房子是拿不到国家补偿的; 2、被拆迁人如果已经拿到新的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没有退还给国家,这类房子如果需要拆迁,也得不到国家的补偿; 3、得到拆迁通知后临时修建房子,或者改建房子,这类房子即使拆迁也得不到国家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