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都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要哪些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二房东,应该怎么写合同? 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三、怎么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 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的补充协议的方面有: 1.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 2.约定贷款失败怎么办; 3.公摊面积大小; 4.注明交房标准; 5.约定退房责任; 6.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7.明确物业管理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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