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方带孩子再婚改姓流程是什么?
释义
    未成年人姓名变更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成年人可自行办理。夫妻离婚后变更子女姓名需双方共同协商,如一方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变更,另一方可要求恢复。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变更子女姓名,需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手续。公安机关应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申请变更手续,需征得未成年人同意。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姓名差错由户口登记部门更正,妇女改姓或僧道尼改名需经派出所批准。
    法律分析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改姓或者改名字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者监护人申请才能办理改名的手续,如果是成年人,需要本人携带相关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更改的手续,如果是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不同情形。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公安机关应区别不同情形,并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对于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相关法规,公民申请更改姓名需遵循以上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9: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