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2、对被处罚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3、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