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低保 |
释义 | 残疾人可以享受低保的条件如下: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在其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4、本人未享受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不含一次性补助; 5、本人无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及其他经常性收入,或上述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6、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家庭财产等状况符合认定条件。 残疾证办理条件: 1、双目矫正视力均小于0.3; 2、双耳平均听力阈值大于50分贝; 3、失语、发声障碍、严重口吃等言语障碍; 4、.肢体活动严重功能障碍,包括以下疾病引起:脑中风后遗症、帕金森病、截肢、类风湿性关节炎、先天畸形、外伤等; 5、智力低下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者; 6、精神病患者经治疗一年不愈,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度者。 综上所述,申请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的条件是: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办理残疾人低保方面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只有在满足条件下才能进行办理。对于这方面不清楚的人就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当然每个地方或者不一样,所以大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条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采取措施,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四十七条 (一)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三)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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