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抓住处以10-15天行政拘留,最多劳教半年,罚款5000元以下,聚众淫乱则触犯法律属于刑事犯罪(无论男女同时三人以上乱搞),处以5年以下徒刑,嫖娼者被放出来不会危害社会,危害的只是个人身体和个人钱包,要说危害女性,小姐都是自愿的。为挣钱两厢情愿。女方不同意那是强奸,和嫖娼性质完全不同,危害社会的是杀人,抢劫,偷盗等危害他人和公共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