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 |
释义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是: 1、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2、审查通过进行公示、交由乡镇审核; 3、乡镇审核通过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综上所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依法审批,否则就是非法占用土地;这种农用地转用审批是国家控制土地利用的结构,保护农用地的必要手段,应当相对集中地来使用,以求达到控制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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