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卡住院费用报销规定如下: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处方;   3、门急诊病历本;   4、出院小结;   5、住院病历复印件;   6、费用总清单;   7、出院诊断证明书;   8、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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