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一样的,其计税金额和税额没有区别,只是对于受票方来说,如果自己是一般纳税人,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行税额,如果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