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和担保人能将债权分割吗 |
释义 | 依据法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与担保人能不能分割债务,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以作为债务人申报债权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担保人可以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担保人代债务人清偿后会取得债权吗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担保人代偿债务后,债务已经履行,债权就会消灭。所以债权不归担保人所有,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所以担保人代偿后不会取得主债权。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延伸知识】追偿权纠纷一般不会坐牢。追偿权的纠纷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若是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之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若是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是有担保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而担保人在履行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吗 1、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偿还债务时,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所以担保人和债务人是共同诉讼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不同 共同债务人也叫多数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债务人一方为两人及两人以上。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相互间有连带关系,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担保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共同债务人与担保人主要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共同债务人承担的是共同偿还债务责任;担保人承担的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责任。 银行能将债务人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吗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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