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后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退还未到期保险费。交通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必须在车辆注册登记、转让、年检等时强制购买,但仍然可以随时解除。但要注意,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解除合同前未缴清保险费,投保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解除合同后仍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七十条 投保人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自通知之日起解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车辆使用强制保险的,应当在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年检等办理时办理保险手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七十三条 被保险人、保险人违反本法、合同的规定,损害了当事人利益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负责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