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非法买卖土地卖方应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买卖的土地由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