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公证送达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公证费用缺乏统一标准,可以向公证处咨询。公证书需按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全国通用文字上出具。若需要在国外使用,需经外交部认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可办理合同、继承、委托等事项。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公证的事项,需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上门公证送达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咨询公证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结语 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续,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制作,并由公证员签名、加盖签名章和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在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对于需要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还需要经过外交部门或相关国家使(领)馆的认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各种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财产分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公证的收费标准和具体事项,请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三条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十六条 公证员是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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