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
释义 | 签约主体审查:首先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 1、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2、合同一般要求盖公章,重要合同必须盖公章。加盖公章后尽量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务经理、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 (1)对于加盖公章生效合同尽量要求对方加盖“法人公章”,尽量避免对方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 (2)加盖公章必须清晰可辩,多页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盖章时要注意加盖骑缝章;合同中尽量不添字修改,如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3)对于签字生效的合同,则必须由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给我方交付特别授权书后的委托代理人签字。验看对方的授权文书,特别注意授权委托人的权限范围,有无签约资格,审核合格签字后要留存委托书原件。 3、担保没有董事长(专指公司)的书面批准,包括总经理在内的任何人无权在合同、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书上签注“承担保证之责”、“履行担保之责”、“抵押”等担保承诺。否则一概视为个人行为。 4、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1)验看营业执照:母、子公司为法人营业执照,而分公司为营业执照; (2)责任承担:签约主体为母公司或分公司的,母、分公司承担连事责任,风险最小,一般情况下有履约实力就可签订;对方为子公司,则母公司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签约时首要考虑子公司的履约能力,而母公司的履约能力不考虑;总体而言,在严谨的法律中,应该使用签订而非签定,并且不应该乱用替代词,使合同产生歧义。同时,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很多,本文简单介绍下关于主题审查方面的问题,供大家参考。在平常的法律活动中,大家不能忽视法律术语的严谨性,乱用词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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