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如何办理 |
释义 | 涉外的离婚办理流程如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一、涉外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涉外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有: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必须由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等材料; 3、涉外婚姻登记的其他注意事项。 二、与澳门人涉外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涉外婚姻登记离婚手续双方必须到场,还需带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民政局星期四能办理离婚吗 周一至周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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