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民间借贷无效的条件是没有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提供借款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明知借款人是从事非法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等。 一、债务人借钱赌博如何处理 债务人借钱赌博,贷款人知情的,该借贷合同无效,该借款合同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贷款人不知情的,债务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偿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四、第五、第六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企业间民间借贷合同有效吗? 企业间民间借贷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违法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都是有效的。 违法情形包括: 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了,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5、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6、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三、赌博的欠款是否需要还 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偿还。 常见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合同还有以下几种: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 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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