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不是刑事公诉案件报案之后当事人可以撤案。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源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这一类的公诉案件,则不可以撤案,只有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