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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取保候审了为什么还要上检察院?
释义
    法律分析:
    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要么是延长期限(从6个月延长),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逮捕,移交检察院。
    取保候审,只是有条件的不受羁押,随时等待着传唤,并不是没事了。
    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这是个诉讼程序,公安上是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查明有犯罪事实,就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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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