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是以下劳动者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 5、遵守职业道德; 6、其他。 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1)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3)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 (4)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 (5)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6)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 (7)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8)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9)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10)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