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保价快递,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如果是未保价快递,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 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关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者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 2、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3、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4、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邮件); 5、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 价值的⽐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