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合同无效的,如果补充的内容可以独立履行的,补充的内容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则效力是待定的。双方在第一时间内签订的合同称之为主合同,而在其后双方以主合同为基础,另外协商而达成的协议称之为补充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