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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小门诊医疗事故后获得赔偿
释义
    医疗事故索赔与证据要求
    小门诊医疗事故索赔可通过协商赔偿、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协商解决时需制作协议书,调解时需遵循自愿原则。医疗事故诉讼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病历资料、误工证明、费用单据和清单等证据,如有律师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证据应注明来源,书证提交原件,难以提交则可提供复制品、照片或副本。
    法律分析
    一、小门诊医疗事故如何索赔
    小门诊出现医疗事故的,受害人可以与门诊协商赔偿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结语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小门诊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医疗事故诉讼中,需要提供患方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病历资料复印件、误工证明、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等证据。此外,还可以提供专家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如果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还需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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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