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岁娃误食含西布曲明减肥药离世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能判几年 |
释义 | 江苏徐州,2岁的婷婷误食了几粒减肥药,被紧急送医。婷婷的血液和胃液中均检测到了违禁药西布曲明,且浓度比较高。最终,孩子因抢救无效去世。医院给出的死亡诊断为:西布曲明中毒,心肌损害,呼吸、心力衰竭。早在2010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心血管外科医生耿直:西布曲明是一种混合型的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它是通过降低食欲,同时促进体内的能量消耗,达到减轻体重的目的。它最初是用来治疗抑郁的,后来发现它减轻体重的作用比抗抑郁作用还要好,然后就广泛应用于减肥。 警方立案侦查已有34人被提起公诉 尽管我国早已将西布曲明列为违禁药,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减肥类食品中非法添加。甚至有卖家明知西布曲明是违禁药,还伪装成各种产品,通过网络售卖。 警方调查发现,婷婷所误服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巧克力”,是由其母亲李某在网上从曹某处购买的。警方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曹某的上线夏某、刘某等人,并扣押了大量减肥胶囊、巧克力。在扣押物品中,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娟:本案涉罪人员多,范围广,涉及到全国14个省市。目前,我们已将34名被告人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李娟检察官介绍,涉及该案的人员很多是年轻女性,有些人员在明知销售的减肥胶囊、减肥巧克力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仍然从上线购买,并通过网络向他人销售。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能判几年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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