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应该跟着哪个姓氏? |
释义 | 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有权选择姓氏。父母双方需协商一致,子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氏。未满18岁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18岁以上由本人申请。 法律分析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您有权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更改姓氏,但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2、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根据法律,在离婚后,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这些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亲子关系、孩子的健康和教育需求等等。法院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通常情况下,法院倾向于共同监护,让双方父母共同决策并分享孩子的抚养责任。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虐待、忽视或其他不适当行为,法院可能会剥夺其监护权。在决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以确保孩子的福祉和安全。 结语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依然存在。子女无论由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仍然是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仍然有权利和义务。子女可以选择随父姓或随母姓,但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向公安机关提出更改姓氏的申请。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变更姓名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而对于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院会以保护孩子最佳利益为首要目标,通常倾向于共同监护,但如有不适当行为存在,法院可能会剥夺监护权,以确保孩子的福祉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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