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生突发事件后需要报告的,应当在一小时内报告主管机关。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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