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成立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和担保债务的流程。工商局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机构。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允许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约定,转让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质权人。 法律分析 能够证明股权质押成立的证据包括工商登记等。因为股权质押登记是为了设立而进行的,登记是生效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一、股权质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工商局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有以下流程: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在该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供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以及出质股权的数额。 3、提交该机构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料。 二、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为提交股权出质的申请,填写相关材料,再提交材料,办理出质登记。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合同,股权进行出质之后,不得转让,除非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约定,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质权人。 拓展延伸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两者是一回事。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结语 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和担保债务流程是办理股权质押的重要环节。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申请人需要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以及出质股权的数额等资料。办理出质登记后,股权原则上不允许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约定或质权人同意转让。此外,当事人还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