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第三人能否取得质押股权?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善意第三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得已质押股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是什么样的 善意取得的合同效力如下: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二、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如下: 1、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已婚家庭申请购买的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住房; 3、申请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5、申请家庭要符合当地的住房限购条件,按照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原则,申请家庭不能有其他共有产权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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