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
释义 | 物业费是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按月缴纳。收费标准由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报备价格管理部门。未出租或未居住的物业按70%收取费用。前期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收费标准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或重复征收。 法律分析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并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专项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除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未出租、出售的物业以及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 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物业收费标准一确定,物业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及重复征收。 拓展延伸 东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东莞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是指在东莞地区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进行规定和规范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东莞地区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基础费用、公共设施费用、维修基金等方面。具体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物业类型、面积、设施设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此外,相关规定还包括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方式、周期、违约金等条款。东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会定期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和公示,以确保公平合理的收费制度。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按时、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和生活环境。 结语 东莞地区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制定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基础费用、公共设施费用、维修基金等方面,具体标准根据物业类型、面积和设施设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居民和物业管理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和生活环境。政府及相关部门会定期调整和公示收费标准,确保公平合理的收费制度。请大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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