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 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 1. 大力推广“尊崇工作法”。 2. 高标准创建示范型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3. 配备村级服务专干。 二、 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实现第四次国家级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三、 提升烈士纪念馆及烈士陵园管理水平 借建造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契机,积极争取资金,完成烈士纪念馆的重新布展及烈士陵园扩建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 第四十条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四十一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退役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