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于认缴出资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我国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出资。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但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并不等于无需缴纳;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的,公司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到位。 所以在设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时,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股东个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注册资本金。 一、认缴金额一定要实缴吗 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体股东认缴额之和称为“注册资本”,不登记实缴额。这就是工商登记管理的“认缴制”,并不是说不需要实际出资,因为公司运行所需资金首先来源于股东出资,公司注册登记完成后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缴纳出资。 二、注册公司资金需要真实交钱吗 注册公司资金不需要真实交钱。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认缴的时期内没能足额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则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章程规定中应缴的出资额; 4、若股东没按照规定出资,除了应该向公司补足资金以外。还应向已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 注册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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