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税费以租金为基础计算。营业税为月租金收入的3%,城建税为营业税的1%或5%或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的1%,房产税为月租金收入的4%,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除以12个月乘以占地面积,印花税为月租金收入的0.1%×0.001。 法律客观: 《关于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