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与相关司法解释,工伤医疗费用应当包括诊疗、住院、手术、康复、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至于心理疏导费用是否包括在内,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工伤认定实务中,心理疏导费用被认定为工伤医疗费用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包括心理疏导费用,需要根据工伤认定机构的判断及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支付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应当包括诊疗、住院、手术、康复、药品、医用耗材、应急救助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工伤医疗费用的范围包括直接治疗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费、水费、通讯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但不包括家属陪护费、营养费超标费等费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按照受害人因损害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给付医疗费用。其中,必要费用包括诊疗、医疗护理、康复、住院、手术、药品、医用材料、交通、营养、住宿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