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办理残疾证。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是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1、免费参观 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 2、残疾人出行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3、生活服务 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规定给予优惠。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4、生活保障 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提高20%的保障金比例。 5、医疗康复 特困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政府部门会有相应补贴,各地补贴程度各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机制》 第三条 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 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 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