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释义 |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下: 1、门诊补助标准。退休人员和厅局级在职人员年度累计门诊医疗费用800元到1800元以内费用补助90%,处级含处级以下在职人员800元到1500以内费用,45岁含45岁以上补助85%,45岁以下补助80%; 2、特殊疾病门诊补助标准。厅局级特病费用按规定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补助50%; 3、住院补助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医疗费补助50%。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和厅局级在职人员补助90%,处级含处级以下在职人员补助85%; 4、增加个人账户注入。每年各单位用单位结余资金对每个享受补助人员的个人账户注入资金,在职人员16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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