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补缴是否可以跨年补缴,补缴5年可以吗? |
释义 | 对于2002-2004年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并处以罚款,补缴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的新规定或者2005年以前的办法进行,税务机关会按照不同阶段的税率收取。 法律分析 “2002-2004年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缴纳,税务机关于2006查处并要求补缴全部个人所得税,以及处以罚款.所得税补缴是按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的新规定予以补缴还是按2005年以前的办法计算.都不以你们的意志为转移,税务机关会按照不同阶段的税率收缴的。” 拓展延伸 个人所得税补缴规定及限制:跨年补缴和补缴年限有何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补缴存在一定的规定和限制。首先,就跨年补缴而言,若个人所得税应补缴的时间跨越年度,是可以跨年补缴的。其次,对于补缴年限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补缴年限一般为5年,即个人可以在5年内进行补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缴年限可能会受到地方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影响,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总之,个人所得税补缴的规定和限制对于跨年补缴和补缴年限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和遵守。 结语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补缴存在一定的规定和限制。需要注意跨年补缴、补缴年限等具体情况,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个人所得税补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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